
T省机械总公司一分(🤤)厂原是个年亏损(👟)四十万元的企业,1983 年,程戈与(🕌)总公司签订了承包一分厂的合同,期限两(⏳)年。他上任后,大(🎫)刀阔斧进行改革,使工厂在五个(🎙)月内就盈利二(🍋)百万元,但到84年春,厂长程戈却向法院提起诉状,告总公司(🏂)党委以(✒)权代法。法院受理此案后,经济审判庭庭长郭刚动承担了审理任务。而总公司党委得知程戈已上告法院,十分震惊纷纷出面要程戈撤回起诉,但遭到程戈的(💻)拒绝。这个案件表现简单,但牵扯到很多方面, 特别是被程戈开除的五名职工中(📽),有一名是省委第一书记的小舅子。法院院长特别在开庭前告诫已被市委内定为下任法(〽)院院长的郭刚慎重行事,但郭刚则(🖋)决心以法律为准绳审理此案。后法(💷)庭经(🛀)多次调查,公开审理(🔊)此案件,并判程戈(📹)胜诉。但到1985年秋,程戈在合同一到期后就被免去厂长职务,郭刚则被调到郊区法院“锻炼”。
